第四十八章 凶杀案

果然,五分钟之后,王副队再次打过来电话,马峰的账户里多出了一大笔钱。这笔钱是保险公司打过来的,共计20万。

如果不是那个人的赔偿,我想他们一定是采用了现金交易。我们追查了王水昨天晚上的行踪,果然,昨天晚上处理了他父亲的事情后,并没有直接回家,而是来到了一个饭店里面,进到了一个包间。根据饭店的监控记录显示,但王水出来的时候,手里面拿着一个手提包,看那分量,绝对不轻。

之后我们也是截图到了那人的样貌,当我们拿着截图的照片来到发泄公司的时候,我给了对方主管两个选择,一是继续负偶顽抗,选择不承认,然后我们翻查过去的监控记录,找出来这个男子。之后以包庇罪将公司论处,他将会被送上法庭。二是和我们合作,找出来这个人。

在证据面前,对方很是聪明的选择了保全自己,将那人供了出来。

事情很快就明朗了,我们也是抓到了那人,当我们将鉴定报告摆在他面前的时候,对方也是显得很无奈。

鉴定报告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在车祸之前王大力就死于暴力殴打,那个时间刚好是他接私活的时候。发现公司里面有对应的牌记录,哪个客人点了谁都有相应记录。这些都是证据,对方无法反驳。

很快我们也对王水,还有马峰进行了抓捕。因为两个人涉嫌经济犯罪,典型的诈骗。

后来我们就清楚了事情的始末,原来那天王大力身子不行了,公司里面急忙联系了马峰,准备送到医院里,但王大力死活不同意。王大力一直挺着一口气,等到了马峰到来,随后告知马峰,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儿子,希望自己死后能够留给他一笔钱,让他好好的活下去。本来公司和马峰都是死活不同意的,因为这毕竟涉嫌到命案。

但是王大力说,其实他很早就检查出来自己得了病,恐怕他是干不了两年了,如果再苟延残喘下去,只会成为儿子的累赘,还不如早早的死了,还能给儿子留下一大笔钱。在王大力的苦苦哀求下,公司里的高管和马峰终于同意了。

在看到他们同意后,王大力也是咽了气。当他们把王水叫过来后,王水第一反应不是哭,而是嚷嚷着要求赔偿,他要拿钱。面对这样的儿子,所有人都是为王大力感到不值。但没有办法,既然他们答应了王大力,就要说到做到。打死人的那边愿意拿出30万来,但是看到王水的样子,马峰叹了一口气,还是在帮对方一把吧!

于是就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车祸招,而那个打死人的同样的不想占染上官司,听了这个方法,立刻就同意了。这才有了后来的尸体撞车案,一切就是这么的简单。

当把结案报告写出来之后,所有的警察心里面都是沉甸甸的。这些案子还真的没有办法去定性,如果按照法律来说,所有人都是有罪的,就连死去的王大力也是有罪的。

可是如果放在道德的角度上来讲,这只是一个父亲唯一的心愿,几个朋友想要去帮助可怜父亲的举动罢了。

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件诈尸案子,作案手法极其的高超,同样的,也是诈骗保险公司的钱财。

这个手法运用了不知道多少次,甚至在国外都广为流传。相信不少人也都听说过,就是在某个地方发现了被害人的一大滩鲜血。按照生物学的角度来说,被害人流干了这么多鲜血是绝对没有可能存活下来的。所以一般警察都会给定性为谋杀,尸体未曾找到。

其实背后的内幕很是简单,鲜血是可以保存的,只要放到冷冻室里面,它就不会变质,当然,这个不会变质,也是有一定期限的。但保存个几天十几天是没有一点问题的,一次性流失那么多鲜血的确会造成人的死亡,但如果每天都抽一点是不会有任何问题。这样积攒下来后,在几天或者十几天后,就拥有了可以致人于死亡的鲜血量。一般来说,这种案子都会有两个人或者多人同谋,一个人失踪后另一个人就报警,警察找到的只会是一滩鲜血。尸体肯定是找不到的,因为尸体是会移动的。再加上现场不会有任何的搏斗痕迹也不会留下什么线索,所以在这些案子最初的时候都是被定为悬案。

但是警局给出的结论是,人已经死了,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就需要赔钱,而往往那个报案的人就是保险受益人。等这个人获得一大笔钱后要么离开这座城市,要么就销声匿迹从此再也不出来。这在人们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了,最好的朋友,或者是最爱的人死了,换了谁都会受不了。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,换一下心情,这些理由都是最容易让人们接受,也是最容易博得人们同情的。

但实际上真正的理由是,他需要带着同伙逃离这个城市,不然没办法生存下去。

人们总是会为了金钱而改变自己的本性,逾越最后一步。